2008年1月18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五版:深度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范赛仙的眼泪在飞
兰溪一农妇惨遭家变后的感人故事
仇健 范宝华 民检轩

  “你们不仅为我讨回了公道,还张罗着为我找援助律师,减免诉讼费,今天又为我儿子解决了高中三年的学习费用,你们真是好心人啊!”
  室外寒风凛冽,兰溪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的办公室却暖意洋溢。接过许晓峰律师的爱心捐助款, 范赛仙这位坚强的农村妇女再也无法控制,任泪水在脸上尽情流淌。
  在这个大雪纷飞的冬季,这是一个温暖人心的故事……

  买菜惹祸  起诉受阻
  2003年6月7日,是一个极其平常的日子,可就在这一天范赛仙的生活却被彻底改变了。
  范赛仙至今还记得,那天早上丈夫张洪飞像往常一样到兰溪市厚仁农贸市场买菜。可菜没有买回来,却传来了丈夫的噩耗。原来,在向王忠购买蟾蜍时,因价格问题,两人由争吵发展为扭打。最后,张洪飞被王忠刺中大腿,导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后死亡。
  面对飞来横祸,范赛仙选择了坚强。当年6月30日,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农贸市场承担管理不当的责任,负责对被害人家属作出经济赔偿。
  然而,事情却并非她想像的顺利。法院作出裁定,认为农贸市场与张洪飞之死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,该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,裁定驳回起诉,不予受理。范赛仙等人不服提起上诉,不料又被二审法院驳回。

  抗诉有理  终获赔偿
  无奈,范赛仙等人只能起诉王忠。此时,王忠已被判刑入狱改造,没有经济赔偿能力。虽然最后,法院判决王忠赔偿被害人家属各种损失共计154682.51元,但范赛仙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,因为她知道,尽管赢了官司,但实际上却拿不到分文赔偿。反倒是,为了打官司,范赛仙四处筹钱,使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。
  经人指点,范赛仙把最后的希望放在检察院。在提起申诉后,兰溪市检察院的检察官认真审查案件,并到农贸市场实地勘查,发现二级法院的裁定适用法律有误,建议上级检察机关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,立案审查。
  经过三级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,2006年12月8日,经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,采纳了抗诉意见,裁定撤销二级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裁定;案件决定由兰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。
  抗诉成功了,这时距离发案时已整整三年半。
  可正当检察官们为这一重大转机而感到高兴时,新的问题又来了。

  检察伸援手  补偿终到位
  在父母失去儿子、妻子失去丈夫、儿子失去父亲的一千多个日日夜夜里,范赛仙一家都沉浸在痛苦之中。期间,两位老人经受不住丧子的打击和生活的重荷,相继去世。为了讨回公道,范赛仙上下奔波,负债累累,刚满40岁便满脸沧桑。
  看到这样的景象,检察官们不免又担扰起来:她还有钱打官司吗?她的诉讼费在哪?一个不懂法律的农村妇女,怎么去行使诉讼权利?兰溪市检察院民行科的检察官们决定向范赛仙伸出援手。
  检察官们将范家的情况向当地法院和司法局反映,并与律师事务所联系。最终,兰溪市丹溪律师所的律师伸出援助之手,无偿担任其诉讼代理人,法院也同意免交其重新起诉的诉讼费用。
  2007年11月5日,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下,农贸市场与范赛仙达成协议,一次性补偿其人民币5万元。

  生活陷困境  律师伸援手
  然而,生活的艰难远非范赛仙所能想像。补偿款归还了债务后,她到附近的企业找了份工作。虽然几年的磨难让范赛仙的意志更加坚强了,但体力和劳动技能却明显下降,加上儿子考入高中后,开销也明显增加。一段时间下来,打工所得的钱难以支撑自己的生活和儿子的读书费用,刚刚升入高中的儿子面临辍学的危险。
  勤奋好学却又倔强得不愿向学校申请困难救济的儿子,恳求母亲借钱供他上学,待他学有所成时再来归还。面对着这一切,母子俩相依为命,省吃俭用过着极其清贫的日子。
  案件虽然早已结束,但母子俩的生活却一直为检察官所关注,他们将其曲折的遭遇和坚强的生活态度在申诉人中广为宣传,使其他申诉人受到了教育。
  律师许晓峰是来兰溪市检察院办案时听说范家的情况的,他表示愿意资助范的儿子完成高中学业。可是,范赛仙家没有电话,案件结束后,其手机基本处于关机状态。而范赛仙目前打工的企业名称不详,无法联系上。最后,检察官想到,范赛仙曾说过其儿子2007年下半年刚到兰溪市区某中学就读,于是向校方求助。最后,校领导在高一年级20个班中找到了范赛仙的儿子,联系上了范赛仙。
  近日,范赛仙和许晓峰律师终于在检察院见了面。在检察官的见证下,双方互留了联系方式和以后每学期交款办法,结成了助学对子。“这是补给你儿子2007年下半年的学费,希望他好好学习,长大后多做对社会有益的事情。”当许律师将1000元人民币递给范赛仙后,这位在磨难中都显得极为刚强的农妇激动不已,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。